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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解读

日期:2025-1-21 10:43:57      浏览次数:

《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修订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重新修订并印发《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范围。明确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有关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划分。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三)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应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负责对本单位投资工程实名制情况进行统筹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


(四)对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


(五)对总包单位、分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实名制工作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监理企业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实名制工作负监理责任。


(六)对项目配备实名制管理的硬件设备提出明确要求。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配备实名制管理所必需的硬件设施设备;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也可采用手机考勤软件等其他技术手段。


(七)明确实名制信息数据组成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实行承诺制,明确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组成。


(八)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建筑工人权益保障预警机制,应加强对涉及实名制管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部门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下步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重新印发后的《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动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实名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